某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日期为2020年7月6日。关于该药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申请换发的时间为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7月5日 B
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在2025年7月5日前做出是否准予该药店换证的决定 C
符合规定准予换证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规定的,做出不予换证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该药店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D
2025年10月5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做出换证决定,则该药店需要重新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