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
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致残程度进行鉴定。根据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将伤残分为十个等级:一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本案例中李某2014年8月发生工伤事故,
在申请时效期,2015年3月被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确定为工伤致残四级,所以李某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
(2)工伤致残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致残待遇。
工伤医疗期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津贴。
工伤致残待遇:李某因工伤致残待遇被鉴定为四级,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其待遇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
人工资的75%,实际金额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有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该印刷厂和李某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