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我”的教育行为符合“以人为本”学生观的相关要求,是合理的。 主要体现在:
(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去看待学生。学生的个体身心发展是具有规律的,应该遵循身心发展的规律性开展教学;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教师对学生有耐心、有信心,看到学生发展的可能性。学生处于发展过程中,应该鼓励帮助学生,教师能够看到学生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经过引导可以变好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应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学生是独特的人。教师能够把学生看作一个具有完整人格的人,不单独或孤立培养学生身上某一个或某几个优秀品质,应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尤其是不能只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只让学生学习而忽视了其他方面的成长和发展。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教师不应该只用自己的视角看待学生,要学会换位思考。材料中教师能以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因材施教。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他们是学习的主体,有自己的意愿、知识和思想,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总之,材料中“我” 的教育行为是值得借鉴的,做到努力践行以人为本学生观的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