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合同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费率=(200+16+6+3+12+30+30×5%)×(1+7%)=287.295 万元
预付款:(合同价-暂列金额)×20%=[287.295-12×(1+7%)]×20% =54.891 万元
问题2:
第三月末计划工作预算投资累计=(计划完成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安全文明费) ×规费和税金费率=[40+2.2+(60+5.4)×2/3+(60+4.8)×1/3+6]×(1+7%)=121.338 万元
第三月末已完工作预算投资累计=(实际完成分部分项工程费累计+安全文明费) ×规费和税金费率=[40+2.2+(60+5.4)×2/4+6]×(1+7%)=86.563 万元
第三月末进度偏差=计划工作预算投资-已完工作预算投资=121.338-86.563=34.775 万元.
进度滞后34.775 万元。
问题3:
第五月实际完成:
1)分部分项工程费:
(60+5.4)×1/4+(60+4.8)×1/3+(40+3.6)×1/2=59.75 万元
2)专业分包工程费:30 万元
3)计日工工程费:3 万元
实际完成工程款:(59.75+30+3)×(1+7%)=99.243 万元
应付承包商款:本月完成工程价款×90%-应扣除预付款=99.243×90%-54.891/2=61.873 万元
问题4.
工程实际总造价:287.295+10×1.07-12×(1+7%)=285.155 万元;
或:(200+16+6+3+10+30+30×5%)×(1+7%)=285.155 万元
扣除质保金后承包商应获得的工程价款总额为:285.155×(1-5%)=270.89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