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妥之处一: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注明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
正确做法:应要求承包单位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都填报一次《工程开工报审表》。
不妥之处二: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经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
正确做法:可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不得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的这种做法不正确。
理由: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3.①正确。理由:监理规划,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必须保存。
②正确。理由: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都必须保存。
③不正确。理由:监理月报,建设单位选择性保存,监理单位必须保存。
④不正确。理由:监理工作日志,建设单位不要求保存,监理单位必须保存。
4.开工前,监理工程师针对现场施工准备应重点审查以下方面:
①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
②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核确认。
③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
④施工试验室的检查。
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⑥工程开工条件审查与开工令的签发。
5.不妥之处一: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正确做法:工程竣工预验收应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不妥之处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正确做法: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验收委员会)组织。
不妥之处三: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正确做法: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