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预付款=(25000-3800)×20%=4240(万元)。
1~5月份计划完成产值=350+400+650+800+900=3100(万元),小于4000万元;
1~6月份计划完成产值=350+400+650+800+900+1000=4100(万元),大于4000万元,所以预付款应从开工后第7个月起扣。
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同意补偿工程实体损失40万元,工期不予顺延。正确做法:建设单位应补偿工程实体损失和临时设施损失共计43.5万元,工期顺延5天。
3.第4个月应签认的进度款=800×90%=720(万元)。
第5个月应签认的进度款=[9000000+(80×75+150×100)×(1+8%)×(1+3%)]×90%=8121024.36(元)=812.10(万元)。
第6个月应签认的进度款=[1000+18.5×(1+12%)×(1+7%)×(1+8%)×(1+3%)]×90%= 922.20(万元)。
第7个月应签认的进度款:
28×(1+5%)×(1+8%)×(1+3%)=32. 70(万元);
(1200- 32. 70)× 90%= 1050.57(万元); 1050. 57- 4240/5=202.57(万元)。
4.在建永久工程损失20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进场待安装的设备损失3.2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机具闲置损失8万元,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工程清理花费5万元,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损失=20+3.2+5=28.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