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申请开工还应具备的条件: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进场道路已满足开工要求。
2.项目监理机构对试验室的审查还应包括:
(1)试验室的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管理制度。
3.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还应包括: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4.施工单位还应补报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1)质量检验报告;
(2)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复验报告)。
5.(1)不妥之处: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只有分包项目经理签字;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应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 不妥之处:分包单位直接将专项施工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由施工单位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3) 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准了该专项施工方案;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并报建设单位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