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投标须知中有下列不妥:
(1)要求“中标人必须将绿化工程分包给本市园林绿化公司”不妥。招标人不得指定分包人。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0日”不妥。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从出售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日期的时间不得少于20日,而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10日共17天。
(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不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应超过项目估算价(210万元)的2%,即不能超过4.2万元。且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4)“开标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9时”不妥。开标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5)“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即不少于5人。
(6)“履约担保的金额:招标控制价的10%”不妥。履约担保应不超过中标合同价的10%。
问题2:
关键线路(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为:A→C→E→H→M,关键工作分别为A、C、E、H、M工作。
结论:为争取中标,该施工单位应压缩M工作2周、C工作2周;投标工期=30-2-2=26周;投标报价=200+2×2+2×2.5=209万元
(解题思路:赶工原则与评标方法的综合应用,即工期越短,投标报价越高(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但评审价越低,越容易中标。
赶工原则:在关键线路上赶工,优先压缩有赶工潜力且赶工费用少的工作。在赶工过程中允许新关键线路出现,但原有关键线路赶工后要始终保持。
特别说明:赶工原则与评标方法结合后,应注意每周增加的赶工费不能超过4万元(每提前1周,评审价对其总报价降低4万元)。如超出,评审价不会降低。还要注意,在不断的赶工中,投标报价随之会不断增加,但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废标。)
问题3:
评审价=209-4×4=193万元;签约合同价=投标报价=2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