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键线路A1-A4-A6-A8-A10;A1-A4-A7-A9-A10。
工作B1的总时差10天,自由时差0天。
【2】
事件1中,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后的专家论证应由甲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延期5天,因为事件1属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并且工作A2总时差为5,超过总时差5天。
【3】
事件2中,工作B1的实际开始时间应延后5天.
乙施工单位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甲施工单位提出。
正确做法:应该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乙施工单位与甲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申请工程延期10天,不妥。
正确做法:申请工程延期5天。因为A2和B1之间有5天间隔,只影响B1晚开始5天。
【4】
甲施工单位在选择压缩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时应考虑:压缩有压缩潜力的、压缩后质量有保证的、增加的赶工费最少的关键工作。
在工作A4和工作A6中应首先选择A4工作压缩其持续时间。因为事件1发生后,关键线路变为A2-A4-A6-A8-A10;A2-A4-A7-A9-A10,压缩工作A6不能同时将两条关键线路进行压缩。
对于选定的压缩对象,应压缩其持续时间5天。事件1导致工期延误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