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某中型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清单组成。其中闸底板C20 混凝土是工程量清单的一个子目,其单价(单位:100m3)根据《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 年版)编制,并考虑了配料、拌制、运输、浇筑等过程中的损耗和附加费用。
事件一:A 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交了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A 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有算术性错误,遂以投标文件澄清方式提出修改,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不妥。
事件二: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后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A 单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
事件三:经过评标,B 单位中标。工程实施过程中,B 单位认为闸底板C20 混凝土强度偏低,建议将C20 变更为C25。经协商后,监理人将闸底板混凝土自C20 变更为C25。B 单位按照变更估计原则,以现行材料价格为基础提交了新单价,监理人认为应按投标文件所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基础提交新单价。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的双方往来函件包括(不限于):①变更意向书;②书面变更建议;③变更指示;④变更报价书;⑤撤销变更意向书;⑥难以实施变更的原因和依据;⑦变更实施方案等。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A 单位做法有何不妥?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A 单位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时,应在什么时间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如何处理?
3.指出事件三中B 单位提交的闸底板C25 混凝土单价计算基础是否合理?说明理由。该变更涉及费用应计列在背景资料所述的哪个清单中,相应费用项目名称是什么?
4.背景资料涉及变更的双方往来函件中,属于承包人发出的文件有哪些?

正确答案
1.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提出投标文件澄清修改不妥,因为在评标过程中,只有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而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2.A 单位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不合理,因为变更的估价原则明确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没有适用与变更工作子目的,有类似子目的,参照类似子目。
该变更涉及费用应计列在其他项目清单中,相应费用名称是暂列金。
4.属于承包人发出的有:书面变更建议,变更报价书、难以实施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变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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