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程延期2周。
(2)理由: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造成工作D拖延2周,不属于施工单位原因。
2.(1)事件二不能索赔费用,因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施工单位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的损失不能索赔。
(2)事件四可以索赔费用,因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非施工单位原因。
(3)可获得的索赔费用=40×100+12000=16000(元)。
3.事件三中,工作C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因施工单位对工作C的费用没有报价,故认为该项费用已分摊到其他相应项目中。
4.(1)监理工程师就事件五应批准工程延期2周。
(2)理由:因为工作E是关键工作,由于业主未及时提供图纸,工作E无法开始工作,尽管其间施工单位的机具在第9周末出现故障,到第11周末才修好,但图纸延误的影响到第10周末才消除,所以第9、第10周延误的责任在业主方。第11周图纸已经到了,但由于施工单位的机具出现故障,使工作E不能进行,责任在承包方,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