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考核考生对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的掌握程度。
工程预付款: 3245X10%= 324.50(万元)。
工程预付款起扣金额: 3245X30% = 973.50(万元)。
每月应扣回预付款: 324.5÷ 6=54.08(万元)。
2.主要考核考生对不可抗力的工程索赔的掌握程度。
(1)、(2)、 (4)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3)、(5)、 (6) 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应该承担的金额为:
(1)修复工程费用措施费: 18X5%=0.90(万元);
(2)计日工费: 100X 150÷ 10000= 1. 50(万元);
(3) (18 +0.90+12+1.50)X(1+8%)X(1+ 9%)=38.14(万元)。
3.主要考核考生对赶工费计算的掌握程度。
(1)妥当,赶工费不计取利润。
(2)应批准的赶工费为:
15X(1+12%)X(1+8%)X(1+9%)= 19.78(万元)。
4.主要考核考生对综合价格调整的掌握程度。
(1)不妥当;
理由:应由招标方承担。
(2)调整后综合单价内材料价差: (5220- 4350) X 80÷ 1000= 69.60(元)。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调整综合单价: 599. 20+ 69.60= 668. 80(元)。
理由:暂估价材料单价确定后,在综合单价中只取代原暂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