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键线路:B→F→I→L→N→P→R,或①→④→⑤→⑥→⑧→⑨→⑩→⑪→⑫。
(2)工作A的总时差:1个月;自由时差:0个月。
(3)工作H的总时差:3个月;自由时差:3个月。
2.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期索赔为0个月;
理由:工作D的总时差为1个月,工程暂停施工1个月,不影响总工期。
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索赔为10万元;
理由:为保护地下历史文物暂停施工非施工单位责任。
3.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数量及理由:
(1)项目监理机构不批准工程延期索赔;
理由:在施工总进度计划中工作K有1个月的总时差,工作时间增加1个月并不影响总工期。
(2)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索赔为20万元;
理由:建修改设计属建设单位(非施工单位)责任。
(3)调整后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中工作A的总时差为0,自由时差为0。
4.针对事件3,第18个月末,工作J、N、M实际进度对总工期的影响及理由:
(1)工作J拖后2个月对总工期无影响;
理由:工作J为非关键工作,且有3个月的总时差,故拖后2个月不影响总工期。
(2)工作N对总工期无影响;
理由:工作N为关键工作,实际进度正常,未影响总工期。
(3)工作M拖后3个月对总工期无影响;
理由:工作M为非关键工作,调整后有4个月的总时差,拖后3个月使工作M的总时差变为1个月,未影响总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