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单位要求工程监理单位编制勘察成果报告不妥,应为工程监理单位应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
(2)勘察成果评估报告还应包括:1)勘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2)存在问题及建议;3)评估结论。
2.(1)要求施工单位更换分包单位属于风险回避的范畴。(2)由供货方负责安装调试属于风险转移的范畴。(3)设立专项基金属于风险自留的范畴。
3.总监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调整了监理规划,报总监批准后实施不妥。
应当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调整监理规划,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4.(1)主体结构工程为30 年,不妥。理由: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7 年,妥当。理由: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5 年。
(3)供热系统为2 年,不妥。理由:供热系统为2 个采暖期
(4)装修工程为2 年,妥当。理由: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