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0号台的终孔,应做如下处理:0-1桩、0-2桩未到原设计高程已进入微风化,应将此桩改为嵌岩桩,按嵌岩桩的终孔原则终孔。由于该桥台的桩性及桩长发生变化,应办理工程变更手续,
2.因地质及设计问题导致的停工,属业主责任,应对桩基及相关的机械实际停工的台班补偿停滞费,经监理工程师査实,有关人员确因此息工的应补偿息工费。
3.0号台桩应在监理工程师对各道工序检查合格,正常灌注完成,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无破损检测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了中间交工证书后才能计量,并应按嵌岩桩变更后实际长度计量。
4.事件2中,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后进行以下主要工作:
(1)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2)判定索赔是否成立;
(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和核定;
(4)与承包人协商补偿,统一意见;
(5)签发索赔处理决定,当监理工程师核实的索赔额超过其权限范围时,必须报业主批准。
5.不可抗力风险承担的原则:
①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和财产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②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施工单位设备的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
④施工单位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停工期间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照管的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建设单位承担;
⑤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施工单位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建设单位要求赶工的,施工单位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对索赔报告中6条内容的处理方法:
(1)经济损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工程延期应予以签证顺延;
(2)工程修复,重建30万元工程款应由业主支付;
(3)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4)索赔不予认可,由施工单位承担;
(5)应予以认可,顺延合同工期12天;
(6)现场清理需费用3万元,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