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符合要求。
理由: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 日。
2.不符合要求。
理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 日。
3.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不妥之处:招标人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通知书中要求各申请人于2021 年8 月22 日参加开标。
理由: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在该资格预审中,投标人A 和投标人E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拒收,投标人B 的资格预审未通过,所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