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监理工程师应拒绝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要求。
因为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合同条款的规定,应认为施工单位通过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及现场考察,已取得可能对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的必要资料,并且在报价中考虑了这些因素的影响。同时,本题目中所述情况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能合理预计到的。因此,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关的风险责任。
2.事件2:监理工程师应拒绝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的要求。
因为提高基础混凝土强度是属于施工单位本身所采取的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它既不是合同文件要求的,也不是工程变更导致的,监理工程师也没有对施工单位提出这样的要求。因此,所增加的这部分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3.事件3:监理工程师应同意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要求。
因为施工图纸是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有误需要修改,并非施工单位的过错,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
4.事件4:监理工程师应拒绝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计量要求。
因为扩大夯击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也就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范围,所以监理工程师无权处理合同以外的工程计量内容,而现场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是施工单位为保证质量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一般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