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妥之处一: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员熟悉设计文件。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
不妥之处二: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正确做法: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应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总监理工程师的处理不正确。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应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测量控制点。
3.不妥之处一:分包单位在桩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向监理单位报送了工程结算书和工程款支付申请。
理由:分包单位不能直接将工程结算书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向监理单位报送。
不妥之处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了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并签字同意进行结算。
理由:监理单位不能直接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应退回分包单位的申请,签发监理通知,督促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4.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进度控制方案的依据不正确。
正确做法: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和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