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妥之处一: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不妥之处二:总监理工程师宣布了建设单位对其的授权。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宣布授权。
不妥之处三:会议纪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分发给有关单位。
正确做法: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分发。
不妥之处四: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编制和报送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向建设单位报送。
2.(1)事件2 中的不妥之处如下:
不妥之处一:施工人员不按图施工,而是凭经验施工。
正确做法:施工人员必须按图施工。
不妥之处二:监理员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正确做法:监理员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
不妥之处三:设计单位电话告知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设计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
(2)该部位结构可以验收。
理由:该部位结构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3.(1)项目监理机构对该部位工程不予计量不正确。
理由:设计单位核算后认为该部位结构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该部位可以进行验收,给予计量。
(2)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工程延期申请。
理由:停工是由于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造成的,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暂停施工。
4.(1)工期索赔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可给予延期。
(2)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导致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