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事件1中的质量问题绘制的五天因果分析图如下图所示。
2.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及其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施工项目经理将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直接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正确做法:应组织专家论证,并应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2) 不妥之处:施工项目经理在将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同时,即开始组织深基坑开挖。
正确做法: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实施。
3.(1)不妥之处:收到修改的设计文件后,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据此安排施工;
正确处理程序:
①收到设计文件后应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②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
③会签工程变更单;
④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2) 不妥之处:组织设计交底;处理程序·应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
4.(1)建设单位立即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不妥。理由:建设单位的停工指令应通过项目监理机构下达(或不能直接给施工单位下达)。
(2)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批准施工单位的索赔。理由:暂停施工属于建设单位(或非施工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