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单位在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应承担损失的内容:
施工机械损失8万元;
施工办公设施损失3万元;
施工人员受伤损失2万元。
业主在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中应承担损失的内容:
施工待用材料损失24万元;
基坑及围护支撑结构损失30万元(有争议,如果是永久性工程,业主承担,如果是周转性支护材料施工单位承担,此处按照永久性工程对待);
修复工作发生人材机费用共21万元。
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的费用补偿=(24+30)x(1+4%)(1+11%)+21x(1+10%)x (1+6%)x(1+25%)x(1+4%)x(1+11%)=62.34+34. 586 =97.67 (万元)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期延期天数为30天,理由:A是关键工作;持续10天的季节性大雨造成的工期延误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工期不予补偿;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事件作为不可抗力造成的30天工期延误,应予工期补偿。
2. 窝工补偿费用=(150×50+20×1500×60%)(1+4%)×(1+11%)=29437.2元=2.94万元
基础分部工程增加的工程造价=[25×(1+10%)×(1+6%)×(1+25%)] (1+4%)×(1+11%)=42.06万元
3. 工期索赔和增加K工作后的网络进度计划调整结果,如下图:
不妥之处:监理工程师编制K工作的结算综合单价。
理由:因K工作为新增工作,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变更工程项目,不属于由"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的"争议解决"项目。
正确做法:由施工单位提出K工作的综合单价,报业主确认后调整。
4. (1)累计数列错位相减取大差法:
KD,G=max[1,1,0,-4]=1个月;KG,I=max[1,1,2,-3]=2个月
因K工作是I工作的紧前工作,受K工作影响,G工作与I工作之间的流水步距应增加1个月。
流水工期:T=1+(1+2)+3=7个月
(2)工期提前奖励
① A 、C 工作和流水工期合计为(2+2) +3+7= 14 (月)
(或关键线路A→C→E→K→I 为14 个月)
②比原合同工期15个月提前1 个月,故施工单位可获得工期提前奖励3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