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泽的需要:
(1)基本的生存需要。小泽流浪街头,基本的生存得不到保障,吃、穿、住等基本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2)安全的需要。小泽是个孩子却露宿街头,他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需要;同时心理上的安全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3)归属和爱的需要。小泽是个孤儿,缺少家庭和亲人的关爱、重视,在姑姑家没有归属感;在学校里老师对其不关注,也找不到归属感;小泽性格孤僻,缺少同伴交往和关爱。
(4)尊重的需要,小泽需要老师、姑姑和同辈群体的尊重。
(5)自我实现的需要,小泽有接受教育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要。
2.根据流浪乞讨救助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来看,社工应该采取的措施包括:
(1)动员社会力量,预防流浪儿童的出现。社会工作者应该从社会、家庭、个人三个层面分析流浪儿童产生的原因,找出应对之策。
(2)根据儿童身心特点,建立全方位的救助体系。首先,从物质救助到教育救助。小泽11岁,正处于身体生长发育的阶段,社工应该给予充分的生活救助,保证其身体所需;同时,小泽脱离了正常的家庭和学校环境,在社会上游荡,并形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因此社工需要对其进行人际交往和知识、思想行为方面的教育,帮助小泽纠正其偏差行为,改善其人际交往状况,并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
其次,从机构救助到回归家庭与社会。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机构救助基本生活安置以及行为思想引导与矫正等,但是救助站是对流浪儿童的临时救助,需要为流浪儿童回归家庭和社会创造机会。其一,社会工作者应该与小泽的姑姑进行沟通,促使姑姑关心爱护小泽,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其二,与学校老师沟通,让老师发现小泽的长处和优点,尊重小泽,为其提供学业辅导,维护其教育权利;其三,开展同辈群体小组,增加小泽与同伴的交往机会,提升其人际交往状况。
最后,安置与跟踪服务。社会工作者首先要对小泽进行安置,如果小泽能够回到姑姑家中,社工应该了解姑姑家的生活状况,解决其生活困难;小泽回到家中和学校之后,社工需要继续跟踪服务,了解小泽的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权利是否得到实现。
(3)推动救助政策的落实。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政策和孤儿救助服务的政策,社会工作者应该在宏观层面推动这些政策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流浪儿童和孤儿的权益,使流浪儿童的生命和权利得到保护,为孤儿按时发放孤儿津贴和提供继续教育、技能培训服务等。
(4)进行社会倡导,呼吁社会关注流浪儿童。社工应该呼吁社会共同关注流浪儿童现象,及时发现流浪儿童并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呼吁社会关爱孤儿和流浪儿童。杜绝小泽这样的类似事件发生。
(5)救助机构的建立和服务的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的不完善的服务导致了小泽的再次流浪。所以,社工应该积极推动救助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明确机构的基本规范,在机构中引入专业方法,提高管理技能,更好地为流浪儿童提供服务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