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变更金额。
(3)索赔金额。
(4)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若约定)。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2.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 天内完成核查,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3.(1)土方工程结算价:
300×(0.31+0.08×105/100+0.05×110.2/100+0.48×103.5/100+0.08×102.6/100)=308.394 万元
(2)石方工程结算价:
1800×(0.22+0.10×105/100+0.15×110.2/100+0.45×103.5/100+0.08×102.6/100)=1868.634 万元
(3)边坡支护结算价:
600×(0.34+0.15×105/100+0.28×110.2/100+0.16×103.5/100+0.07×102.6/100)=626.088 万元
所以6 月结算款为:308.394+1868.634+626.088=2803.116 万元
4.(1)水泥由发包人供应,应在工程款中扣除,水泥价值占混凝土价格的20%,则按清单混凝土工程结算款为:2000×(1-20%)=1600 万元
(2)混凝土主要材料权重:0.4-0.2=0.2
混凝土定值权重:0.14+0.2=0.34
(3)边坡支护结算价:
300×(0.34+0.15×109/100+0.28×120.3/100+0.16×106.7/100+0.07×105.2/100)=325.410 万元
灌浆工程结算价:
550×(0.18+0.2×109/100+0.35×120.3/100+0.20×106.7/100+0.07×105.2/100)=608.350 万元
混凝土工程结算价:
1600×(0.34+0.15×109/100+0.2×120.3/100+0.25×106.7/100+0.06×105.2/100)=1718.352 万元
所以12 月结算款为:325.410+608.350+1718.352=2652.112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