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建设单位提议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妥;
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至少要有5人。
招标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妥;
理由:招标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问题2:
(1)否决A投标人,妥当;
理由:没有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2)否决B投标人,妥当;
理由: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不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3)否决C投标人,妥当;
理由: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废标。
问题3:
①主持设计交底会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②签发《工程开工令》,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③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问题4:监理员签发《监理通知单》不妥;
正确做法:监理员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汇报给专业监理工程师,由专业监理工程签发了《监理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