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目标控制时应采取的措施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施。
上述质量目标控制措施中:(1)是技术措施;(2)是技术措施;(3)是组织措施;(4)是经济措施(或合同措施);(5)是技术措施。
2.上述质量目标控制措施中,措施(2)(3)(5)属于主动控制;措施(4)属于被动控制。
3.向施工单位借用和指令施工单位提供监理设备是不合理的。
因为按照监理合同条款约定,监理机构应配备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测量、检测试验仪器设备。
4.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安装单位和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建设单位没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安装单位施工工作条件,使安装工作不能按计划进行,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5.对于预埋螺栓位置偏移过大的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承担失职责任。
因为基础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及施工完成后,都要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但现场监理工程师未能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属于监管不到位,应负监理失职责任。
6.对于预埋螺栓位置偏移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向土建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具体施工措施,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核,并严格监督检查施工处理情况,处理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组织办理移交签证,交由安装单位进行安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