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中,咨询企业项目经理为响应业主要求提出的(1)~(4)项内容是否妥当的判断及理由:
(1)不妥当。 理由: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招标人不得以不
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不妥当。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本省省级质量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
斥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 标投标活动。
(3)妥当。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 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不妥当。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
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10%。 2.(1)事件2中项目经理的观点,错误。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的 合同条款将作为事关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事件3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妥当。 理由:项目采用何种评标方法,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及目标要求等条件确定,任何人不得干涉和改变。
(3)事件4中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观点,妥当。
理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
(4)事件4中项目经理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如存在漏项,
应及时作出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因此,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和完整,其责任应当由提供工程量清单的发包人负责,作为投标人的 承包人不应承担因工程量清单的缺项、漏项以及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5)事件5中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行为,错误。
理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人接受招标人委托 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得再就同一工程接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
(6)事件6中咨询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不妥。
理由:《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应依据国家或 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而不应当根据A企业定额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