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键线路为A-F-I-K-N-Q或者①→③→⑤→⑥→⑨→⑪→⑫ →⑬;
工作C的总时差为:2个月;
工作J的自由时差:8个月;
工作G的最迟开始时间为:第9月;
工作H最迟完成时间为:第23月。
2.不妥之处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
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不妥之处2: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机构主持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正确做法: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不妥之处3: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处理合同索赔。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合同索赔。
3.监理应该批准的工期为0;
理由:虽然E作延误2月属于建设单位的原因,但是E工作有2个月总时差,并未造成工期延误。批准费用补偿为:13+25=38万元。
4.设备闲置时间最少为0;H开始时间为:第12月;L开始时间为:第1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