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①施工单位仅确定施工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点,不妥。
正确做法:根据交桩点,施工单位应确定施工控制网,确定水准点、道路中线、高程控制点后,经复测合格后才能施工。
②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开始施工,不妥。
正确做法:应经过监理机构复测并确认后,才可以施工。
2.
①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加密,每200m设置一个水准点。
②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路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路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
3.软弱岩石用于路床施工,不妥。
理由:软质岩石可以用于路堤填筑,不得用于路床填筑。
4.
①取土深度应结合地下水等因素综合考虑。
②桥头两侧不应设置取土场。
③取土场与路基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路基边坡稳定的要求。
④取土场的周边坡度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⑤对取土造成的裸露面应采取整治或防护措施。
⑥取土坑周边应设置围栏、警示标志,防止人、牲畜等靠近,防止掉落、滑落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