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某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签署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在路基填挖施工前,施工单位为了加快进度,以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坐标点为依据,仅确定施工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点,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开始后续施工作业。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异议,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事件二: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沿线500m设置一个水准点,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加密增设水准点并设置临时水准点。
事件三:路基施工过程中,爆破后岩石经检测为硬质岩石、中硬岩石和软质岩石,分别占比20%,30%,50%,施工单位将石方爆破的岩石材料全部用在路堤填筑和路床填筑中。
事件四:本工程招标文件有条款规定,建设单位不负责取土场的一切事宜,即由中标施工单位自行解决路基施工用土问题。但是,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的取土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路基排水和土地规划、环境保护、公路建设要求进行;要求取土应不占或少占耕地,原地面耕植土应先集中存放等。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2.事件二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加密增设的依据是什么?请回答需要增设临时水准点的情形有哪些?
3.事件三中,施工做法存在哪些问题。
4.针对事件四,你作为监理工程师还应要求施工单位在路基施工取土过程中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
①施工单位仅确定施工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点,不妥。
正确做法:根据交桩点,施工单位应确定施工控制网,确定水准点、道路中线、高程控制点后,经复测合格后才能施工。
②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确认后,开始施工,不妥。
正确做法:应经过监理机构复测并确认后,才可以施工。
2.
①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宜加密,每200m设置一个水准点。
②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路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路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
3.软弱岩石用于路床施工,不妥。
理由:软质岩石可以用于路堤填筑,不得用于路床填筑。
4.
①取土深度应结合地下水等因素综合考虑。
②桥头两侧不应设置取土场。
③取土场与路基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路基边坡稳定的要求。
④取土场的周边坡度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⑤对取土造成的裸露面应采取整治或防护措施。
⑥取土坑周边应设置围栏、警示标志,防止人、牲畜等靠近,防止掉落、滑落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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