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3 个月的工程款:
第1 个月:200-200×5%=190(万元)
第2 个月:300-300×5%=285(万元)
第3 个月:500-500×5%=475(万元)
2.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判断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根据严重程度分别进行处理。
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可以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调查并编写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认可,处理完毕进行验收。
对需要加固补强的,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应签发工程暂时停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质量问题部位及其关联部位的施工。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求施工单位编写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完毕进行验收。
(2)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査报告,判断和确定质量问题的产生原因。
(3)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或者将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以监理通知单的方式下达施工单位执行。
(4)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处理方案,安排监理人员现场旁站、跟踪检査。
(5)质量问题处理完毕,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鉴定和验收,并编写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6)对于下达暂时停工令的,签发复工令,指令施工单位复工。
3.微裂缝的混凝土工程的造价计算:
①直接费=200(万元)
②措施费=10(万元)
③定额直接费=220(万元)
④企业管理费=8.8(万元)
⑤规费=8(万元)
⑥利润=(③+④+⑤)×7.42%=(220+10+8.8)×7.42%=17.72(万元)
⑦税金=(①+②+④+⑤+⑥)×9%=(200+10+8.8+8+17.72)×9%=22.01(万元)
⑧建安工程费=①+②+④+⑤+⑥+⑦=200+10+8.8+8+17.72+22.01=266.53(万元)
4.不同意补偿。因为出现混凝土微裂缝的原因是施工单位养护不到位引起的。
5.根据监理通知单的规定,第5 个月的工程款应暂时扣除微裂缝混凝土工程的价款,即600×(1-5%)-266.53=570- 266.53=303.47 万元。
6.根据监理通知单的规定,第7 个月的实际支付工程款:800×(1-5%)+266.53-300=726.5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