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件1中,总承包单位拟将大坝进行分包不妥。
理由是: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2.
事件2中,总承包单位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总承包单位无关不妥。
理由是: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
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应急救援预案不包括分包工程部分不妥。
理由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
事件4中,总承包单位未为分包单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不妥。
理由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5.
事件5中,总承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不妥。
理由是: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