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中:
(1)不妥;理由: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2)不妥;理由:投标有效期应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不妥;理由:应组织所有投标人考察施工现场。
2.事件2中:
(1)A标段各项评价指标的加权得分:25、17、20、8、25; 综合评价得分:95;
(2)B标段各项评价指标的加权得分:20、20、16、10、22.5; 综合评价得分:88.5;
(3)因A标段的综合评价得分较高,应优先投标A标段。
3.(1)要求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设计文件后方可编制监理规划,不妥; 正确做法:签订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方可编制监理规划。
(2)同意技术负责人委托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技术部长审批监理规 划,不妥;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人选,不妥;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应同意。
4.(1)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批监理实施细则,不妥;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调配监理人员,不妥;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调配。
(3)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人员工作,不妥;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检查。
(4)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不妥;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