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后,作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不妥;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后即交由施工单位实施,不妥;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需要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修改;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已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2.(1)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还应参加验收的人员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部门、质量部门负责人。
(2)验收核查的内容还包括: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观感质量验收是否符合要求。
3.(1)左图(a)图所示生产过程不正常;
理由:左图(a)图中出现了七点链,判定工序异常,需采取处理措施。
(2)右图(b)图所示生产过程正常。
理由:右图(b)图点子全部落在控制界限之内,并且控制界限内的点子排列没有缺陷,说明生产过程基本处于稳定状态。
4.(1)建设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将需归档的监理文件资料直接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不妥。
(2)监理文件资料归档的正确做法:项目监理单位在整理监理文件资料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监理文件资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套数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审查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监理文件资料)移交,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