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事件1中,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以标底作为最低投标限价并规定低于投标限价作为废标处理不妥。
理由: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2)招标人不对工程量清单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负责不妥。
理由:招标人应该对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正确性和准确性负责。
2 、
预付款=1000×15%=150万元
3 、 连续降雨导致停工7天,造成人员窝工损失3.5万元,工期和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因为连续降雨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该能够预测到的风险,应该由承包商承担。
百年不遇的暴雨,造成停工3天,人员窝工损失1.5万元,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给予施工方补偿,但费用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不能补偿施工单位费用损失。
4 、
承包人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前的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或)监理人验收。发包人和(或)监理人在验收合格24小时后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发包人和(或)监理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隐蔽或进行紧后作业。发包人和(或)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的,应在收到验收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建设单位对隐蔽工程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复验,施工单位应剥露检查。相应费用承担:若经现场复验后检验质量满足要求,复验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若经现场复验后检验质量不满足要求,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