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不妥之处:安排技术员兼安全员并编制专项方案。
正确做法:应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编。
(2)不妥之处:对该施工方案进行安全验算后即组织现场施工。
正确做法:安全验算合格后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安排现场施工。
2 、 不妥。
理由: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原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3 、 只有甲、乙施工单位参加了验收,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未参加验收。
4 、 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向乙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
理由:《工程暂停令》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向甲施工单位签发。
5 、
(1)甲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因甲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
乙施工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因质量事故是由于乙施工单位不服从甲施工单位管理造成的。
(2)监理单位没有责任。项目监理机构已履行了监理职责(或:项目监理机构已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