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地基局部存在软弱土层,属于应由业主承担的风险,且基础施工是关键工作。
事件2:7月10日~7月11日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因为施工机械出现故障,应是承包商承担的责任,由此导致的费用和工期损失不能索赔。
7月12日~7月13日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
因为停电的风险属于应由业主承担的风险,且主体工程施工是关键工作。
事件3:(1)可以提出工期补偿。
因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且设备安装工程属于关键工作。室外装饰装修属于非关键工作,总时差90天,耽误2天不影响工期。
(2)承包商可提出重新购置门窗费用7000元的费用索赔。
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坏,业主应承担风险。
事件4:不可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因为是承包商自己为赶工采取的措施。
2.事件1工期索赔6天;事件2工期索赔2天:事件3工期索赔2天;事件4工期索赔0天。工期索赔总计:10天
实际工期为:280+2+10-5-2=285天
工期奖励为:(原计划工期+可索赔工期-实际工期)×奖罚标准=(280+10-285)×1=5万元。
3. 事件1:(60×50+4×700)×(1+15%)+6000×(1+15%)×(1+15%)=14605(元)
事件2:(60×50+1500×2)×(1+15%)=6900(元)
事件3:7000×(1+15%)=8050(元)
事件4:不可索赔费用。
总索赔额:14605+6900+8050=29555(元)
4. 承包商增加投入2万元,使设备安装与收尾工程进行搭接5天的措施合理,因为增加2万元投入,可以提前5天完工,获得工期奖励5万元,实际收益增加5-2=3万元。
采取加快施工措施使收尾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发生赶工费2.5万元不合理,因为增加的2.5万元只能获得2万元的工期奖励,实际收益是减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