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绘制第5个月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8所示。

如果后续工作按原进度计划执行,该工程项目将被推迟两个月完成,工期为15个月。
2.事件1中承包商工期索赔均成立。
理由:因地质资料不准确属业主的风险,且工作A1是关键工作。
3.事件2中:
(1)索赔成立。
理由:遭受腿风袭击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已建工程费用损失,应由业主支付。
(2)①“在施工现场承包商用于施工的机械受到损坏"索赔不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机械设备损害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②“用于工程上待安装设备(承包商供应)损坏"索赔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待安装设备的损坏是业主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3)索赔不成立。
理由:机械台班损失及人工窝工损失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4)①“施工现场承包商使用的临时设施损坏"索赔不成立。
理由:承包商使用的临时设施损坏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②“业主使用的临时用房破坏,修复费用1万元"索赔成立。
理由:业主使用的临时用房遭受破坏是业主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5)索赔成立。
理由: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损失,是业主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6)索赔成立。
理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清理施工现场损失,是业主应承担的风险责任。
4.除事件1引起的企业管理费的索赔费用之外,承包商可得到的索赔费用是:30+1+1+3+4=39(万元)
合同工期可顺延1.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