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键线路:A→B→C→D→E;工期:185d。
【2】 事件 1,责任方发包人,A 是关键工作,影响计划总工期 4d。
事件 2,责任方是承包人,B 是关键工作,影响计划总工期 6d。
事件 4,责任方是发包人,G 是非关键工作,总时差 50d,延误 53 天,影响计划总工期 3d。
【4】 C 工作实际用的时间 155-60=95d,第 100 天时 C 工作实际比计划拖延 6%(48%-42%),第 100 天完成了 2d 的赶工任务。
【3】 实际总工期 185+4+6-5=190d。实际工期比计划工期拖延 5d,其中有 4d 是发包人的责任,所以承包人需支付给发包人逾期完工违约 2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