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灾害救助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1)支持受灾个人及其家属;
(2)协助个人与资源的连接;
(3)防止灾民出现更为严重的身心健康问题;
(4)预防个人、家庭、团体和社区的瓦解。
2.社会工作介入灾害救助主要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社会工作者可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心而采取相应的救助工作:
(1)第一阶段是灾后紧急救援到一个月内的临时安置阶段。工作重心一是生命安全的维护,一切围绕抢救生命展开;二是危机处理,预防进一步的伤害;三是临时生活庇护以及生活需求评估。
①协助安置受灾人员。社会工作者需积极参与受灾人员的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②及时开展危机干预。社会工作者需尽快介入灾后处于危机中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在有限的时间内提供支持性的服务,使受灾人员迅速降低心理上的恼怒、悲伤等情绪,逐步恢复社会功能和生活功能。
(2)第二阶段是灾后一个月至半年内。工作重点主要是重建临时住所。
①社会工作者要协助灾民迁入新居,并且要让灾民了解政府救助的内容以及如何寻求救助等,使之逐步适应过渡时期的生活。
②修复社会支持系统。对于因灾害造成的家庭破碎、邻里失踪、社区被毁、村庄消失、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交往被打乱、社会生活陷入无序混乱状态等情况,社会工作者要积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方法,通过团体工作以及社区发展的方式为受灾人员重建和修复社会关系,加强社会支持系统的力量。
(3)第三阶段是灾后六个月至三年的中长期恢复重建阶段。工作重心一是家庭重建;二是社区重建;三是社会重建。
①社会工作者要和社区成员在一起,通过多方整合资源为困难群众解决生活难题。
②社会工作者需组织和参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社区活动,复建邻里关系。
③社会工作者可以积极征求社区成员的看法,还可以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