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内容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社会工作者对专业价值观曾有过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并一直在强调专业实践中价值观的重要性。巴特利、戈登、毕斯台、泰彻以及美国《社会工作教育会议课程方针声明》等都对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进行了概括和总结。作为一门职业和专业,社会工作实践已经跨越了国界,它在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救灾、地区发展、教育、扶贫、医疗服务等众多领域发挥着显著的作用。作为一个广泛得到认可的专业,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基本理念与伦理守则也得到了联合国组织、国际机构以及各国社会工作者的认同。目前,国际社会工作界把社会工作价值观归纳为如下六个方面:
1.服务大众
社会工作者应当将服务社会中有需要的困难人群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要超越个人利益为社会大众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
2.践行社会公正
社会工作者应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努力推动社会变革,在服务中与服务对象一起工作,了解他们的问题和需要,在社会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倡导和寻求适度的社会变革。
3.强调服务对象个人的尊严和价值
社会工作者对每一位服务对象都给予关心和尊重,充分认识和理解服务对象个体在生理、心理和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同时对文化和种族的多元性保持开放与敏锐的意识。
4.注重服务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
社会工作是处理人的问题的工作,涉及人与人的沟通和互动行为。因此,社会工作者应充分认识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包括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即换位思考)、建立积极和良性的沟通交流关系、帮助服务对象建立积极的人生观以及彼此分享和相互帮助。
5.待人真诚和守信
社会工作者应坦诚地对待服务对象,并敢于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能真诚地分析自我的问题和需要,坚持专业的使命、价值观、伦理原则与标准,并有效地运用它们开展社会服务。
6.注重能力培养和再学习
社会工作者要不断地提升自我的专业能力,并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和好学的精神,坚持在实践中再学习和再教育的理念,在新观念、新知识和新技能的学习中不断提升专业实践的效率与效果,改善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的福祉。
在我国,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应当借鉴国际上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也要考虑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经验以及本土的文化特色,尤其是具体的国情、社情和民情。在建立和发展中国社会工作价值观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以人为本,回应需要
(2)接纳和尊重
(3)个别化和非批判
(4)注重和谐,促进发展
(5)平等待人,注重民主参与
(6)权利与责任并重
(7)个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
(二)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运用
1.在实际运用中,社会工作价值观对社会工作者的基本信念和实践原则具有重要影响。
(1)基本信念
尊重。在社会工作实践中,“尊重”主要体现为社会工作者在接触并与服务对象沟通过程中保持尊重的态度与方式,尊重服务对象在服务过程中表达的观点、意见或决定,不把自身的意见或建议强加给服务对象。
独特性。社会工作者相信每个服务对象都是独特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命经验、不同的人格特征和潜质。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强调针对每个服务对象的特点和个性,提供个性化专业服务,落实“个别关怀,全面服务”的原则。
相信人能改变。社会工作者坚信人有能动性,具有改变的潜力;相信服务对象可以改变,相信服务对象有能力去面对并解决自己的问题。
(2)实践原则
接纳。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将他们看作是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伙伴,对服务对象的价值偏好、习惯、信仰等都应保持宽容与尊重的态度,绝不因为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信仰等因素对他们有任何歧视,更不能因为上述原因而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
非批判。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非批判”原则具体体现为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性格、性取向、生活方式、宗教、政治倾向等不作倾向性的批评和判断,尊重服务对象在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的选择。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与价值观,更不应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服务对象身上。
个别化。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适用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在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政治信仰、宗教以及精神或生理等方面存在的价值差异及其与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尊重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个人潜能。
保密。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
服务对象的自我决定。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对象有权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服务对象利益的决策中起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