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合上述案例,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1)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关系不和谐和家庭教育的缺失,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受到影响、缺乏家庭温暖,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毛伟的父母长期处于矛盾冲突状态,对毛伟不管不顾,使其感觉自己不受关心关爱,缺乏家庭温暖,也缺乏父母管教,最后误入歧途。
(2)学校教育的失当。由于一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在教学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毛伟在学校经常被老师批评指责,甚至被嫌弃拖累班级成绩,使之厌恶上学,结识了混混朋友。
(3)社会环境的污染。社会上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容易引发和诱导青少年违法犯罪。毛伟在社会上结识了混混朋友,被他们的不良行为所诱惑和影响,最终走上了偷窃道路。
(4)青少年自身素质的不足。不少青少年还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自我规范和约束力差,又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极易受社会不良行为的影响而误入歧途。毛伟在结识了混混朋友后,对混混朋友们的情感没有正确地认识,对混混朋友们的偷窃行为也没有正确的价值判断,在被诱导偷窃时自我规范和约束能力差,所以走上了歧途。
2.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主要有:
(1)正面联系。通过个案、小组和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方法,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接触联系,提供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帮扶;加强对流动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进驻大型商企、市场、城中村等流动人员高度密集区域开展工作。
(2)临界预防。关注普通青少年向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转化的边界,重视偷拿财物、逃学、抽烟喝酒、夜不归宿等早期典型行为,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止青少年与家庭和学校关系紧张、联系断裂,避免青少年受外界不良行为影响产生不正常的社会化倾向。社会工作者可以为青少年开展包括认知行为修正、就业辅导、健康成长、家庭和社区支持等集预防、治疗和发展性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计划,促进青少年成长。
(3)行为矫治。对不良行为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通过进驻社区、学校、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等工作单位,加强制度规则意识教育和法制底线教育,纠正和改变其不良行为习惯。
(4)社会观护。协助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取保候审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社会调查等工作,帮助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减少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