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的是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
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既保持了直线制组织实行直线领导、统一指挥、职责分明的优点,又保持了职能制组织目标管理专业化的优点。缺点是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信息传递路线长,不利于互通信息。
2.①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职责,属于组织措施;
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属于技术措施;
③处理工程索赔,属于合同措施;
④按月编制已完工程量统计表,属于经济措施。
3.不妥之处: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整理会议记录和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建设单位。监理规划报送前还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4.(1)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正确,《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需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正确,《工程开工报审表》 需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正确,《监理报告》 仅需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正确,《工程材料、 构配件、设备报审表》仅需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5)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正确,《工程开工令》 需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6)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正确,《工程暂停令》 需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