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案例中,监理工程师巡视发现施工单位未按主拱圈施工方案施工时,该如何处理?
答案:(1)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以制止。
(2)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该如何检查分包单位?
答案:(1)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监理工程师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核查该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
(2)核查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所承揽的施工业务是否在其资质范围内。
(3)核查分包单位从业人员持证是否符合要求。
(4)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将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确认。
3.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做哪些工作?
答案:(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负责人报告。
(2)监理机构负责人启动监理机构应急预案,指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抢救人员、防止事态发展、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同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3)事故发生24小时内,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形成书面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上报。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配合上级单位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6)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平安工地建设重新进行全面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