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h,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h,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min
(2)在24h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h
(3)任意连续7日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4h,期间有效落地休息。
(4)禁止在夜间驾驶客运车辆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
(5)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从事线路固定的机场、高铁快线以及短途驳载,且单程运营里程在100km以内的客运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凌晨2时至5时的通行限制。
2.
(1)制动器的机构形式;
(2)制动器协调时间;
(3)路面附着系数;
(4)超载率。
3.
(1)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摆放警示标志,若在一般道路上,摆放在来车方向距事故车辆50~100m以外的位置;若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上,摆放在来车方向距事故车辆150m以外的位置;夜间摆放的距离应适当增加;
(2)组织现场人员疏散;
(3)拨打车辆保险电话和122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说明报警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类型、车辆号牌、车辆保险等情况,同时报告所属单位;
(4)参与伤员救助;
(5)保护事故现场。从车辆前方、侧面和后方的不同角度,对事故车辆的位置、受损部位及受损程度等做好拍摄记录。
4.
(1)对伤员的处境和伤情进行全面检查和判断,确认受伤部位,选择正确的急救方法。
(2)从车体中移出伤员时,动作要轻柔,不应强行拉拽伤员肢体或随意拔出插入伤员体内的异物。
(3)正确搬运伤员,避免因搬运不当对伤员造成二次伤害。
(4)将伤情较轻的伤员疏散到救护车辆易于接近、夜间有照明的安全区域,对伤员进行伤口包扎、固定等处理。
(5)采用向过往车辆求助等方法,将伤情较重的伤员尽快送至医院抢救。
(6)监控事故车辆及现场状态,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