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等级: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是一起特别重大事故。事故调查组组成:国务院、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总工会、相关专家。
2.
调查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提交时间: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3.
(1)提前减速。建议进入隧道前100m时减速。
(2)保持车距。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正确使用灯光。进入隧道要开启车灯,但不要开远光灯。
(4)禁止超车,不得变更车道。
(5)防止疲劳。隧道内环境单调,驾驶员容易出现疲劳诱发事故。要时刻警醒,防止在进入洞口时因疲劳撞上洞壁。
4.
(1)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2)采取初期应急处置措施,查看泄漏点,关闭相关阀门;
(3)放置警示标志,设置警戒;
(4)向事发地公安部门、交管部门报告,并报告给事发企业,同时请求救援;
(5)自救互救与应急疏散;
(6)实施现场保护;
(7)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