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对B公司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
未对B公司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未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
未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第三类危险化学品单位。
理由:R=2*(4*2/5+1*30/20)=6.2小于10,属于四级重大危险源,该单位有从业人员400人。
3.应配置常规的自动控制系统;
设置偏离正常值的报警和联锁控制;
应设置爆破片和安全阀等泄放设施;
设置相应的安全仪表系统;
设置紧急切断、紧急终止反应、紧急冷却降温等控制设施
4.企业主要负责人未经过依法考核合格;
所涉及加氢工艺未实现自动化控制且无紧急停车功能;
液氨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未制定操作规程。
5.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