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指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决不是对立的,关键在人,关键在思路”,强调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从这个层面来看,河北省出台方案,明晰环保责任“红线”恰是督促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正确履职用权的一把制度利剑、一道制度屏障,对于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的依法治理,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时期新常态下,生态环境保护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主力军。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地方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往往与党政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尽职不到位有着直接关系。建立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有效地防止某些领导干部一味追求政绩重眼前、轻长远,为了经济指标搞垮生态文明,得不偿失。
良法促善治,关键在落实。要全力抓好制度落实: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强化“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政绩观,全面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等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改善。
二要完善配套机制。抓紧制定落实制度实施细则,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并将此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真正发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的“指挥棒”作用。
三要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在预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审计、巡视以及信访举报、舆论监督等渠道和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切实防止小问题酿成大灾害。
四要从严问责追究。以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区域的监督考核为抓手,以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为手段,促使地方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努力形成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用严格的责任制度强力推动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