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不妥之处:将具有永久性质量缺陷的混凝土单元工程评定为优良等级。理由:经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
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问题2:
质量等级:合格。理由:关键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为80%,达不到90%的要求,故只能评为合格。
问题3:
外观质量得分率:
Σ评定得分/Σ标准分
=(27.0+9.0+9.0+3.5+3.5+2.7+4.5+5+7.2)/(30+10+10+5+5+3+5+5+8)=71.4/81=88.1%
质量等级为:合格。理由: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土方工程事故为较大质量事故,不符合单位
工程质量优良标准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的要求。
问题4:
不妥之处:工程项目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不妥。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
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