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某渠道工程全长11.9381km,其中明渠长10.8381km,渡槽长1.1km。左岸排水建筑物5座,控制建筑物2座(节制闸、退水闸各1座)。渠道设计流量220m3/s、加大流量280m3/s。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设计底宽为15m,堤顶宽5m,渠道内边坡系数为1:2.0。渠道挖深8m,填高11m。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
  【事件】
  事件1: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渠道开挖部分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开挖渠顶1m范围内堆放弃渣,且变形监测资料不全。
  事件2:发包人要求在开工之前各参建单位共同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施工过程中不再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在桩号2+100~2+500处为膨胀土段,宜发生渠坡崩塌和滑坡,为重大危险源。该危险源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管控,发包人监督。
  事件3:在对弃渣场堆渣高度为6m的开挖工作评价时,采用LEC法评价,其中L=6,E=5,C=10。
  【问题】
  1.事件1,试用综合判断法确定生产安全隐患类型,并阐述该安全隐患治理程序。
2.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事件3,试判别该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应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
  其治理程序如下:
  (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2)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2.不妥之处如下:
  (1)施工过程不再进行危险源识别不妥。理由: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当有新规程规范发布(修订),或施工条件、环境、要素或危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
  (2)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管控,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
3.D=300,属于较大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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