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合法。 按照招投标法属于公用事业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 不可以。
邀请招标项目的条件: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且邀请招标的项目必须经政府或项审批部门批准。
3. 因本项目尚不具备工程计量与费用支付的条件。主要是:施工合同尚未建立,且无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4. 计量应满足的条件:
首先该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符合下列 4 个条件后方可接收计量支付申请。
①计量的项目应符合合同要求;
②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要求;
③验收手续必须齐全;
④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4. 计量应满足的条件:
首先该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符合下列 4 个条件后方可接收计量支付申请。
①计量的项目应符合合同要求;
②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要求;
③验收手续必须齐全;
④符合安全、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