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存在的问题:该厂房疏散楼梯、房间隔墙、梁及楼板的耐火极限均为1.00h。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2.1和3.2.2条,该厂房为丙类高层厂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存在的问题:该厂房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均为1.00h。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2条,锅炉房、变压器室等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锅炉房与水泵房之间应采用不低于2.00h防火隔墙进行分隔。
(3)存在的问题:该厂房楼板的耐火极限均为1。00h。理由: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5.1.6条,地下二层为汽车库,汽车库与非汽车库部分的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2.
(1)存在的问题:植物油加工厂房与北侧综合办公楼(建筑高度32m)的防火间距为10m。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4.1条,植物油加工厂房与北侧综合办公楼(建筑高度32m)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
(2)存在的问题:消防车道宽度和转弯半径都达到了4m。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第7.1.8条,消防车转弯半径至少为9m。
3.
(1)存在的问题:植物油原料仓库与其他部位采用防火隔墙分隔。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6条,丙类中间仓库需要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2)存在的问题:公司为2名工人设置了简易的办公室和宿舍。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5和3.3.9条,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3)存在的问题:休息室和宿舍的墙采用钢龙骨外贴石膏板的构造。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5条,丙类厂房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需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4)存在的问题:锅炉房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4.12条,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大于0.75,该锅炉房不得设在地下或半地下。
(5)存在的问题:汽车库内设置了2个修理车位。理由: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4.1.8条,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
4.
(1)存在的问题:每层设置3条宽度为1.2m的疏散走道。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5条,厂房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m。
(2)存在的问题:工人上下班需要经过一条长度为45m的走道才能到达本层封闭楼梯间入口。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7.4条,丙类高层厂房室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m,此处走道为45m,超过了疏散距离的要求。
(3)存在的问题:汽车库设置了1个宽度为6m的双车道汽车出入口。理由:根据《汽车库、修车一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第3.0.1和6.0.2条,该汽车库为Ⅱ类汽车库,需要2个汽车疏散出口。
(4)存在的问题:走道两侧墙上每隔25m设置1个疏散指示标识,疏散指示标识的高度为1.2m。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5条,走道两侧墙上疏散指示标识间距不应大于20m,且设置高度不应大于1.0m。
5.
(1)存在的问题:为方便两个区域直接沟通联系,防火墙上开设一个甲级防火门。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6.10条,具有爆炸性危险的场所相连通处需要设置双门斗等防护措施。
(2)存在的问题:厂房的下水道设置了盖板。理由: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6.11条,生产甲、乙、丙类液体厂房的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